政府法制 第四期(总第333期)
第四期(总第333期)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 2017年5月2日
目 录
▲我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全面部署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法活动
▲我市公布2017年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我市多项举措着力完善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
▲吴中区聚焦政府职能转变 强势推进三大政务工程
▲常熟市政府法制办凝心聚智筑牢“创新四问”法治基石
▲市人社局召开2017年度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简讯
我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
全面部署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
为全面总结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任务,4月24日,市政府召开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代市长李亚平、副市长李京生、市政府秘书长杨知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应急办主任徐业洲出席会议。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法制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按要求设立了分会场。会议由副市长李京生主持。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黄涧秋通报了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2016年,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年终核查、日常工作开展、外部评议三个方面,对全市9个县市区、44个市级政府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考核情况表明,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主要反映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断增强等五个方面。同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落实不到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反映的行政执法中程序意识薄弱、依法行政外部评议满意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张家港市政府、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和监督效能、严格规范执法等内容作了交流发言。
李亚平代市长在会议结束时作讲话。他指出,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非凡。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纲要》的部署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李亚平代市长要求,今后一段时期,依法行政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交流,树立问题意识,查找短板,通过工作督导、评议考核、会商研讨、跟踪评估等方式,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公布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在全市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务信息服务。三是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突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制度构建。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协商制度,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四是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纳入目录化管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开展吴江区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五是健全依法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综合处)
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法活动
4月10日下午,苏州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举办专题学法活动,邀请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喻鸿斌副局长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背景、基本原则、总体要求等内容进行深刻阐述和全面解读。市政府全体领导、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讲座。
喻鸿斌副局长结合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分析了江苏省安全生产基本形势,并结合新《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系统介绍了《条例》的特色亮点及需要重点关注的条款。喻鸿斌副局长的讲座,对我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李亚平代市长在讲座结束时结合贯彻《条例》,对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性。《条例》立足我省实际,着眼于解决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固化成功经验,是一部适应社会发展的法规,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新的《条例》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出发点,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定位和执法地位,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此,各地各部门要狠抓学习,狠抓宣传,狠抓落实,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要旨,学深悟透《条例》的各项要求,推动各项政治措施落地生根。三是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各项监管职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做好责任分解、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制度完善、保障投入等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综合处)
我市公布2017年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要求,近日, 苏州市政府编制并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4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5项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
2016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2017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报送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截至2017年1月底,有17个建议项目通过重大行政决策运行平台报送。经市分管领导初审,并由发改、维稳、监察、财政、法制等部门会商审核后,最终确定“对部分区域、路段实行高峰时段限制非苏E号牌小客车通行”“制定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实行流动人口机动车登记积分管理政策”“制定《苏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4个项目为2017年苏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苏州市民办美术馆扶持政策调整优化”“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制定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苏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若干优化措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补充实施方案”等5个项目为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其中明确“对部分区域、路段实行高峰时段限制非苏E号牌小客车通行”为听证决策事项。
(综合处)
我市多项举措着力完善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
扩大公众参与,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持续健全完善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克服立法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倾向,不断提升政府立法的公众认同度,降低实施风险和成本,增强了政府立法的实施效果。
一是多渠道拓宽立法起草工作。根据立法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参与的立法起草模式。2016年,姑苏区政府与苏州科技大学联合成立古城保护研究院,并委托古城保护研究院起草《苏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
二是健全立法送审稿的征求意见机制。明确要求送审稿起草部门起草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规范立法送审稿起草和审核流程,政府立法草案起草中已形成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文本和起草说明)——意见整理汇总——集中修改——召开部门、地区、专家、公众代表座谈会——意见汇总——完善修改——报送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意见是否采纳集中反馈、解读、公布规章制定说明)——归档等一整套规范、标准的流程。例如《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分别在中国苏州、苏州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对文本修改幅度大的,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相关地区意见。
三是积极推进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过程。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所有送审稿都通过中国苏州网、苏州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立法宗旨、参与立法,在公布立法送审稿文本的同时,公布起草说明。例如《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初稿在中国苏州网公开征求意见,并多次征求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意见,并发放调查问卷100000份,利用微警务网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发放问卷1700多份,开展广泛的民间调查,并召集相关部门、行业单位、企业代表,共组织召开17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通过网站等途径予以说明。同时,2016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建立37家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政府立法项目,通过基层联系点广泛听取意见。
四是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作用。政府立法工作注重加强与立法咨询员、专家库成员的互动交流,从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到论证,从起草到审核,从制定到后评估等各个环节,都邀请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如《苏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为便于沟通联系,市政府法制办还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手段,在市政府立法咨询员QQ群内,及时公告咨询事项,共同研讨问题。
(综合处)
吴中区聚焦政府职能转变
强势推进三大政务工程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4月上旬,吴中区启动实施阳光政务、高效政务、文明政务“三大工程”,计划在三年内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是编列全区行政权力和办事指南“标准化”清单。为便利群众,吴中区对全区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大幅提高管理服务事项进驻数和充分授权项目数,并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服务科单设和自主运行。对涉及单位、个人办事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绘制业务流程图,编制统一格式的办事指南,形成目录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二是搭建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工作监督的“一张网”平台。全区所有涉及行政审批的权力、政策、中介、动向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都要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公示、网上监督、网上披露。开发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定期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实现所有网上功能在移动客户端同步开通。全面整合开设部门查询咨询热线电话,实现“一门电话”管咨询,咨询与监督电话分别设。全面畅通办事大厅、政务网站、移动终端、来信来访、便民热线、部门投诉电话以及政务办管理层现场检查等多元化监督渠道,织密政务服务监督网络。
三是实现部门间与部门内审批业务的“齐步跑”格局。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量质双升,实现移动平台与PC平台信息互通,方便用户利用移动终端查询咨询和操作使用。探索试行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四联合”审批模式,实现投资类项目并联审批。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公章备案,实现“多证合一”全面到位;落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工作。依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加强部门内审批流程再造,积极探索领导网上审批模式。推动进驻窗口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融合,实现业务的一专多能、多专多能。
(吴中区法制办)
常熟市政府法制办凝心聚智
筑牢“创新四问”法治基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新四问”活动要求,常熟市政府法制办立足自身职能,着眼工作大局,突出重点、主动作为,集聚力量奋力答好“创新四问”答卷。
一是围绕改革之变,在推进镇域综合执法上下功夫。坚持在探索中创新实践,下放第二批275项行政处罚权,督促权力下放部门组织培训指导,及时牵头国土、水利部门将相关执法人员下划到位。派员蹲点手把手指导东南街道综合执法局开展工作,帮助其解决执法困难问题,2月份成功办理第一批11件执法案件。召开第九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总结改革经验,部署统一综合执法模式等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综合执法局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4万余次,专项整治335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2件,其中已办结238件。
二是围绕服务之效,在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上下功夫。坚持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化建设,强化决策项目目录化管理,开发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全市重大行政决策项目100%网上运行,实现节点控制、流程管理全透明,六项决策程序全程留痕。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先后出台政府法律顾问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则。加紧对全市两级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管理工作,出台实用性强、操作性高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全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考核、使用、报酬支付等予以规范。强化合法性审查,开展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重点对《关于聚力产业科技创新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常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创新实事项目进行审查,确保于法有据。
三是围绕民生之本,在增进广大群众福祉上下功夫。坚持将百姓利益摆上重要位置,结合 “百村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倾听基层呼声、群众意见,多为群众办实事。针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和“三合一”出租房屋整治两项重点工作,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争取尽快出台有效方案,并确保督促整治到位。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制度的通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复议听证会及相关工作作出详细规定。今年以来,已组织4次行政复议听证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席并陈述意见,改变了以往行政复议中“民告官、官难见”现象,群众诉求得到了尊重和倾听,行政争议得以更快速有效解决。
(常熟市法制办)
市人社局召开2017年度
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4月14日上午,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各县(市)、区法制工作分管领导、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社局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社局吴友良副局长主持,朱正局长到会并作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6年全市人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情况,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并通过分析当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提出2017年“法治人社”建设的具体要求。
市人社局朱正局长在会上指出, 人社部门作为重要民生部门,很多工作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围绕“促改革,严监督,优制度,强基础”做好工作。一是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加快融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运行、“一窗式”年审等重点工作。二是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事项的内部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工作制度和内控工作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和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查范围,建立刚性的法制审核机制,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决定文书,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应诉答辩的法制审查,加强复议应诉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指导,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三是要优化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人社部门内部综合执法,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息公开答复机制,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成效。
(市人社局法规处)
简讯:
★我市出台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考试 4月7日,我市出台《苏州市行政执法考试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执法考试包括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规定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实行百分制记分,采用集中计算机网上闭卷考试形式。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各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本系统、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执法监督处)
★我市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网络联络员会议 4月7日,我市在金都饭店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网络联络员会议。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网络联络员、市相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网络联络员近50人参加会议。会议以会代训,邀请市政府研究室毛文元副主任对政府法制信息、综合文稿的写作与采编技巧进行授课。
(综合处)
★我市召开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强化出租房管理 4月14日下午,我市在常熟召开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专题联席会议,会议围绕居住房屋的出租管理问题,特别是“生产、存储、居住”即“三合一”房屋的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协商并展开讨论。
(法规处)
★市水利局创新执法巡查手段 为维护好苏州“东方水城”的美誉,近日,市水利局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河湖驳岸被侵占、破坏等现象,以西塘河和七浦塘两条引水通道为试点,启用无人机辅助巡查,以快速、高效的视频监控弥补人力巡查的不足,为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现、取证、处理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引水调度、蓝藻防控提供重要依据。下一步,该局将逐步引入无人机作为新的辅助监管手段,为水利工程实施无人机巡查做好人员和技术储备,并以点带面进行完善和推广。
(市水利局法规处)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每月一法学习培训活动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从今年起开展每月一法学习培训活动。4月14日,该局组织市公路处法治骨干为各交管所共60名执法人员讲解“农村公路执法概述”。
(太仓市法制办)
★张家港市组建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 4月14日,张家港市举行市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暨聘书颁发仪式。去年张家港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集中面试、集体审核”的方式,聘任10名资深专家、律师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今年,经过进一步考核、审查、调整,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扩充至12人。目前,张家港市已基本实现各镇(区)、村(社区)、政府工作部门、医院、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张家港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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