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航道处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航道建设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8年以来,市航道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十九大报告关于依法行政部分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航道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协助做好航道立法工作。配合开展生态文明环保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对涉及的《苏州市航道管理条例》开展自查评估,配合做好《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调研前期工作,使立法更接地气。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市交通局《2018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精心制定《苏州市航道系统2018年法制工作意见》,并召开依法行政座谈会,组织开展固废、危废及泥浆管控专项行动,按时按计划开展上半年执法检查活动等,切实履行职责。
三是强化航道执法服务能力。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印发《苏州市航道管理处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规范全过程记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录、存、管、维、用”规范化工作机制,有力提升执法质量。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航道法》实施三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以广场咨询、成果展示、采访活动、苏报连载等形式,组织为期一个月的“爱航护航、你我同行” 《航道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下阶段,市航道处将继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开拓,努力为水运振兴贡献力量。